聲 明 稿

 

僅就呂昕諭女士(原名呂小萱),針對本診所提告乙事,簡單回應如下:

 

  • 呂女士在本診所進行之所有療程,皆是在其本人強烈要求下,經診所醫師評估病情後,基於醫療上之目的所提供。其中所使用之藥品及劑量,皆不具成癮性。本診所也從未主動對呂女士推銷或建議任何療程、服務,呂女士進行之療程,在進行前皆經過呂女士同意。至於呂女士是否在本診所以外之處,施用其他具成癮性之非法藥物,本診所無從知悉。

 

  • 呂女士近日在媒體、網路社群上對本診所做出之指控,如害其染毒、詐財等,全非事實。就呂女士諸多不實指控,本診所已委請律師,準備提出刑事告訴,相關事項後續涉及司法程序,本診所不便就細節做回應,一切靜待司法調查,以還本診所醫護人員清白。

 

 

 

聲明人:薇娜時尚美學診所

110年4月10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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